暴動案:操普通話漢疑於庭內拍照 官令警員調查無發現
發布時間: 2018/03/07 16:23
最後更新: 2018/03/07 17:08
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,本土民主前綫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共5人,被控暴動、煽惑暴動、非法集結等6罪,案件今續審。繼案件早前審訊時疑有內地遊客被指於庭內拍攝後,有陪審員昨午散庭後,書面向法官投訴庭內疑似有人拍攝,法官今向陪審員表示,警方昨日已就相關事件即時跟進,並向涉案人士錄取口供及法證檢驗其手機,並沒有發現任何資料顯示對方曾於庭內作出任何拍攝,故現時不會再進一步調查。法官又指,事件可能涉及一些誤會也不一定,著陪審員放心。據了解,相關男子操普通話。
陪審團昨日下午於散庭後以書面向法官投訴,懷疑公眾人士於庭上拍攝照片,法官得知事件後,隨即要求庭內人士留在法庭,及不得接觸任何電子器材,並讓陪審員指出相關人士是否在場。陪審團其後以書面指出涉案男子,法官隨即將案件轉交警方處理並邀請該男子調查,其後向陪審團表示已將案件轉交警方處理,著他們毋須擔心。
案件今早開庭後,控方表示根據警方現階段的調查,警方檢驗涉案男子的兩部手機後,均沒有發現任何庭內圖片,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該男子曾於法庭內拍攝,故現階段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。
另外,控方根據《刑事檢控條例》122條,申請法官頒令該男子不得於庭內旁聽案件,但可於法庭的延伸部分旁聽。辯方則一度表示案件似乎連表證亦不成立,質疑為何要禁止該男子於庭內旁聽。法官則表示,由於陪審員已對相關男子有所印象,擔心對方在庭內旁聽或會影響陪審員的專注力或引起不安,最終頒令該男子離開法庭內,但可逗留於大堂即法庭延伸部份透過視像系統旁聽,法官又一度頒令傳媒不得報導相關事件。
及至今日下午,控方向法庭表示,經警方調查後,沒有資料顯示該男子涉於庭內拍攝,現時不會再作進一步調查,法官則向陪審員透露相關資訊,並解除傳媒報道禁令。